2018-05-25 14:21:12 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岗位待遇
1.工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低于灵璧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个人岗位补贴。县人社局按灵璧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月直接拨付至聘用人员个人账户。
3.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然后向人社局申请社保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且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由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给予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承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考核。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
按照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对就业困难人员连续3次拒绝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的,或者3次因个人原因被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停止其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五、相关要求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而开发设置的就业岗位,是33项民生工程之一,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推进。各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单位要积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同时,也希望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对照条件,积极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报名联系人:孟晓晓
县人社局报名地址:政务新区北县人社局六楼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原标题:灵璧县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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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