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7:00:04 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导语】2018年湖北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湖北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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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和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统计调查协理员8名
安排在各相关区统计调查机构工作,其中江岸区统计局1人、硚口区统计局2人、青山区统计局1人、国家统计局黄陂调查队1人、国家统计局新洲调查队2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1人。
1、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区域内国家调查任务;
(2)协助落实区域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3)协助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调查任务。
(二)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0名
1、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有一定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3年6月1日以后)。
3、岗位职责
(1)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
(2)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上报;
(3)听取并反映用人单位和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人社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4)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收集、排查、上报违法线索及群体性突发事件案情,协调处理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违规问题;
(5)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等监察业务;
(6)对已查处的用人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整改到位;
(7)完成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