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4 09:55:56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单位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质量监督站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原标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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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