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18:22:33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政府雇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和长沙市政务中心官网()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政务中心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8年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说明:1、30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和服务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18年7月29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