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18:22:33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8月21日在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中级雇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在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