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18:22:33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3、监督电话:
长沙市政务中心机关纪委:
市人社局事管处:、
原标题: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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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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