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0:24:11 来源:东港区政府
(二)资格审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报名结束后,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考生请于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下午6: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等,考察分数满分为100分。
考察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