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0:24:11 来源:东港区政府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公示5天。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首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东港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统一待遇执行(不低于当年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试通知、考生面试、笔试、考察成绩,进入体检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通知均通过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齐鲁人力资源公众号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附件1:2018年度东港区质监局购买服务岗位一览表.docx
2、附件2: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