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15:44:02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与政审的方式以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左侧“我要考试报名”链接的“考试信息”专栏公示7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才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员工作期间的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每年不少于5万元;另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年度综合绩效奖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8年8月15日10:30
网络报名:8月20日10:30-8月28日18:30
网络缴费:8月20日10:30-8月29日18:30
打印准考证:9月4日10:30-9月7日18:3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8年9月12日18:30
(三)资格审查、面试、总成绩公布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