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3 19:35:12 来源: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网、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视个人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
(二)工资标准:被聘用人员月工资按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统一市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普通岗位人员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技术岗位人员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就业人才服务局。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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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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