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0 10:27:45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智通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工作由咸宁市环保局和智通公司联合组织实施,深入考察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学校或单位、派出所,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吃苦精神及现实表现。
3、如遇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九、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 12月20日在咸宁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7天。
十、录用和终止
1、拟录用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2、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原标题:咸宁市环保局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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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环保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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