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5 10:10:33 来源:冠县人民政府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冠县汇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解除合同。公司负责发放工资,按企业保险制度缴纳社会保险(四险一金)。受聘人员的工资按照不高于使用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标准确定。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通知附件与本通知具备同等效力,凡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栏或冠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冠县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八、本公告信息解释权归冠县教育局
原标题:2018年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冠 县 教 育 局
冠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冠县汇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