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15:08:52 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除特殊情况经临港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在考察范围内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后,受聘人员与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以后需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聘用人员分配到临港区管委区直部门工作后,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参照临港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六、其他
本次考试笔试收取考务费40元,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并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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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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