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11:26:37 来源:凤台县人社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项岗位招聘资格。
(三)量化评分
对报名人员依据部队原始档案,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标准计算分数。
(四)选岗方式
选岗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配合,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报名应聘人员,按分数高低依次选岗,选完为止。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立功等级高者优先;立功等级相同的,以立功次数多的优先;立功次数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优先;军龄相同的,以伤残等级高的优先;伤残等级相同的,以档案记载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在西藏、新疆、海岛服役及服役时间长的优先;若以上方式排序后仍有并列的,由县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另行确定。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审定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组织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人员待遇
专项岗位工作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军龄补贴组成,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军龄补贴每年20元,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原标题:凤台县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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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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