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7 14:55:42 来源:金沙县人民政府
(三)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感恩意识强,群众基础好;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搬迁16—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
3.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生活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每月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
三、招募程序及时间要求
岩孔街道金民社区安置点必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招募工作,“大水小镇·美丽家园”安置点待群众实际搬迁入住后再按程序开展招募工作,其余安置点往后顺延一个月开展招募工作。
(一)群众推荐(2019年4月22日前)
按照每4户推荐1人的比例,由就业包保干部组织所包保的群众进行推荐,填写《金沙县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推荐表》(附件2)。安置点所在村(社区)要配合就业包保干部做好推荐工作。
(二)人选考察(2019年4月24日前)
按照就近集中的原则,由就业包保干部、安置点所在村(社区)干部组成考察组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考察,按照每名楼层管理员负责12户以上的标准提出拟招募人选。
(三)包栋单位汇总(2019年4月25日前)
包栋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就业楼长要对就业包保干部提出的拟招募人选进行认真研究,将名单汇总送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四)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审核(2019年4月28日前)
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要对各包栋单位送来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送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审批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