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0:37:05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公布。
(二)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录用人员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规定的待遇,具体如下:
八、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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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番禺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第一批).xls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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