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0:25:12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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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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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
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就业扶贫六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9〕119号)文件精神,为了使更多“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经研究,在我县2019年计划退出的24个贫困村各开发2个特设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9年我县计划退出的24个贫困村各开发2个共48个特设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特设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镇(街道办)村级就业社保协管、治安联防协管、保洁绿化、农村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
二、聘用对象
佳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女16-48周岁,男16-58周岁),特别是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本镇村户籍,责任心强,长期在本镇村居住;
(三)符合年龄条件内且具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四、聘用程序
特设公益性岗位的聘用,由各相关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着力解决 “三无贫困人员”就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能的聘用办法,按照村委会推荐、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审核、县扶贫办识别贫困身份、县人社局审定、市人社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村委会推荐。各计划退出贫困村根据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将推荐人选相关资料报所在镇。
(二)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审核。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对各村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县人社局审核。
(三)县扶贫办识别贫困身份。县人社局会同县扶贫办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佳州街道办拟聘人员进行贫困身份识别,核实拟聘人员是否为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县人社局审定。经县扶贫办识别贫困身份后,县人社局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佳州街道办报送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报市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