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09:07:57 来源:安庆就业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公共招聘网公示5天。
(九)签约
聘用、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以合同制方式管理,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四、有关事项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公共招聘网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