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17:23:05 来源:兰陵县政府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考察工作由兰陵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兰陵县民政局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4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执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题目、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题目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兰陵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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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兰陵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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