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 11:32:27 来源:水城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方式
岗位分为公益性岗位和临聘岗位,总报名人数达到1:2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无笔试,只算面试成绩。
成绩公告:综合成绩及排名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时,需进行再次面试并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体检由水城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人事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领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的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时,需进行再次面试并按照再次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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