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 11:46: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通过笔试和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3、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岗位职责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65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为365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五项社会保险)+300元/人/月(考核奖励)。
(二)工作时间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息休假制度,日常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职责
1、办公辅助,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图文编辑、档案管理等。
2、协助策划组织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其它事项
(一)当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原标题: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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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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