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3 11:34:22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题目,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民政业务相关知识测试、写作。
3、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3天,人数不限。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笔试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是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咸宁市桂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1:1.5的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咸宁市桂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由咸宁市桂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司同意,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统一由咸宁市桂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并安排工作地点,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贰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贰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正式聘用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工资为:2600元/月包干(包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误餐费、奖金、津贴等)。
六、其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咸宁市桂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咸宁市桂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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