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4:44:17 来源:榕江县人民政府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参照2018年9月录用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执行。即:
幼儿园教师人均月工资待遇:按月工资2300元标准执行。年度量化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终目标绩效奖按年3000元一次性核发放。
学校宿管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的月工资待遇:按月工资1600元标准执行。
(二)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正常增长,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2018年录用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按工作年限分类确定报酬的标准进行确定。
(三)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开支(含管理费用)。聘用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按照国家相关缴纳标准据实核算),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榕江县古州镇古州西路老法院审判庭二楼)。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7月31日,共3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相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相关《榕江县2019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户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从业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4)报考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岗位的,须持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户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所有岗位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遵纪守法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费。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交报名费)。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8日 上午8:30-12:00。
地点: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榕江县古州镇古州西路老法院审判庭二楼)。
(二)考试
1、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计划数与报名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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