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4:44:17 来源:榕江县人民政府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8月10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应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2)面试
根据岗位报考比例要求,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以进入面试,但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规定:
(1)幼儿园教师岗位,参照公开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在榕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和食堂工人岗位,属于城关地区学校(含古州镇)的职位,统一安排在榕江县人民医院进行;属于农村乡镇中小学校的职位,安排在学校所在乡(镇)医院进行。
(3)所有考生参加体检的费用由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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