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0 14:39:15 来源:2019贵州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公益岗招聘12人简章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经济、政治和其它问题。
(4)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普定县应急管理局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7.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一经聘用由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在用工过程中若有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将可随时予以解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30日起至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李德生,电话:;郭昊,电话:)。
(三)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对象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精准扶贫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报名表和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对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填写相关登记表等表格,并准确填写本人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如到时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信息由大队与公安部门联合审查,确保个人信息不外泄)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故意隐瞒身体疾病,导致出现意外的由个人负责。
六、考试成绩计分
1.按照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3000米计时成绩排序。
2.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普定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津贴+高危补助+绩效予以保障,包吃住。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试用合格后,工资最低保障标准为(除五险一金): 3000元每月。
八、聘用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执行工资为2500元,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试用期过后,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体能考核,按照考核成绩等级发放工资,工作期间每月月底进行体能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工资等级。
九、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原《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原《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和原《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周享有2天轮休。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0天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任务结束后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