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13:13:28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
(三)体检
对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由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岗前培训合格,市家庭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在上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
四、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工作原则,由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家庭服务中心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录取资格。招聘过程请保持手机开机,市家庭服务中心将告知笔试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二)本招聘公告由市家庭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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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3日
原标题:2019年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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