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6 11:03:52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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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龙岩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8〕529号)和《上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杭人社〔2019〕55号),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12名。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及人数为:
1.公园广场、园林绿化巡查劝导员12名;
2.农贸市场文明劝导员13名;
3.垃圾中转站保洁员5名;
4.公厕管理员21名;
5.主次干道停车秩序、占道经营劝导员42名;
6.校园周边文明劝导员19名。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自愿从事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县城市管理局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6周岁以上(2003年8月15日以前出生),男性60周岁以内(195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内(196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女性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以内(196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2.具有本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同等情况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临江、临城户籍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