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12:18:44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
(2)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现已临聘在基层卫生院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县卫健局招考办负责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临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临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准考证的领取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卫健局招考办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县卫健局招考办统一题目、制卷、阅卷工作。以公共科目为考试内容(主要包含: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等知识)。
笔试成绩的高低作为临聘分配工作单位的依据。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异议可复查一次,复查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情况等。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临聘,空缺的名额在其他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公示
此次报名、笔试成绩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招考办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1.此次临聘工作人员全部为临时聘用人员,由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镇卫生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统一接受县卫健局和镇卫生院的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人均2.5万元/年执行。
宁陕县公开临聘健康扶贫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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