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11:33:17 来源:海安市人社局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劳动保障方面政策法规常识,招考单位不指定大纲,不指定复习资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60分及格,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2日笔试,2019年10月13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告:考试相关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2019年12月31日前如发生某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形,或因某区镇、街道协理员辞职出现缺岗需增补人员,可在本次报考同岗位未被录用的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二次自主选岗。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六、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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