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6 17:40:39 来源: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资料)。
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
③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题目及评卷由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承办。其中岗位1-岗位6的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7的考试内容为有关水法、河道管理及堤围维护等相关法规常识。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星期五)。笔试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初级中学阶梯室。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无效),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综合成绩及名次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评分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县(区)级及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回山塘镇组织办。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并在山塘镇政府大院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