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9 10:36:12 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9广东南雄市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益性岗位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 中公公益性岗位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提供了公益性岗位考试公告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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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雄市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南雄市司法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南雄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18个基层司法所各1名)。招聘人员将从事我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分配情况由市司法局自行调剂,招聘人员需服从分配。
二、工作职责:
1.基层所18名,协助司法所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2.局机关一名,辅助司法局开展日常工作;
3.公证处一名,协助公证处开展工作,处理日常公证业务。
三、招聘条件:
(一)局机关招录人员具体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及行政管理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有公证、法援、社区矫正、法制政府工作经历满五年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不限年龄、不限专业、不限学历。
4.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
(二)各基层司法所招录人员具体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录取;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有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4.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
四、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但经查实举报失实,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3600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司法局三楼政工科(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7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