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5 11:48:03 来源:阳原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更好地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停产改制企业中经参加“再就业”考试被录取到公益性岗位的统招统分毕业生,招聘部分脱贫攻坚专岗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设岗、因岗用人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根据《阳原县解决军队退役人员和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待遇等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阳办字[2009]18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象为我县停产改制企业统招统分毕业生经“再就业”考试被录取到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其处分期未满的。
(四)凡在省外参加工作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违反《信访条例》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经县信访局审核确认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8日至2019年 10月11日
(二)报名地点:阳原县政府大楼648房间。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报考人员登记表及花名表(详见附表)。
4.技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人事档案。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录用等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