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09:40:10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费用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N+1”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人数不足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1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305室领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告。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