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16:50:03 来源: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面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为考试总成绩。
七、政审、体检
(一)政审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中发现弄虚作假、作弊等违规现象,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二)体检: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聘用与管理
(一)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聘用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九、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十一、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通讯不畅通,与考生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
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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