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17:48:20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除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携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14:00—16:30。
(2)发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3)发放程序: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东吴人才网()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通知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的时间及地点在公布考试成绩时具体通知。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东吴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