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16:36:31 来源:浑江区人民政府
四、待遇保障
1.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红色专员”聘期为1年,每个月给予2000元的工作性补贴,每年安排1次体检,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2.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红色专员”的工作场所由所任职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执行;
3.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红色专员”在年底考核中按照3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年底考核为优秀的,在续聘的基础上,下一年度的月工作性补贴增加100元;
4.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红色专员”在聘用期间不得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4日(8:30-16:00)
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大街2466号(浑江区委组织部非公党建办)
(二)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规范填写《白山市浑江区选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红色专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应聘非公企业“红色专员”的应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张,退休证明、退休前原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党员领导干部身份的证明;
3.应聘社会组织“红色专员”的应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张,社保局出具的退休工资证明、在岗时所在党组织的上一级党(工)委(不含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出具的在基层有从事党务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证明;
4.涉及到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要求扫描后打印,有“此证件作为‘红色专员’考试使用”字样。请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许他人代替)。
(三)资格初审
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红色专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查个人信息、适岗情况。应聘信息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存在问题的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并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时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四)应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