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14:04:27 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考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底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合成成绩顺延递补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若已聘用人员因故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到岗,将按考试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并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等。
五、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卫健委人事股)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