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5 11:34:53 来源: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中世公司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花岗区中世公司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结论,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红花岗区中世公司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1、红花岗区国投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经红花岗区国投公司党支部批准同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经红花岗区国投公司党支部批准同意的拟聘人员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投公司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中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投公司官网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投公司官网上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投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八、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投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中世公司办公室)
(区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区国投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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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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