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5 15:40:34 来源:潜山县人民政府
(二)笔试
考生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计算机基础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时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将在潜山市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以上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如无异议,笔试成绩与项目加分合成为总成绩。
(三)考察、体检和公示
各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仍然出现并列,加面试后确定。
如加面试,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个人征信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等网站公示七天。
五、管理和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单位使用”的管理模式。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其工资待遇按照潜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内勤)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按月转付相关劳务派遣机构并由其支付。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潜山市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市数据资源局)
考务咨询电话:(市考培中心)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附件:2019年潜山市数据资源局购买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潜山市数据资源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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