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4 11:52:25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教育公益岗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点击加入公益性岗位考试交流群:744173032 与大家一起交流
微信搜索:gygoffcn 及时关注公益岗考试信息
一、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介绍
法律关系处在不断地生成、变更和消灭的运动过程中。它的形成、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有二: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
(一)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没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就不会有相应的法律关系。但法律规范的规定只是主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般模式,还不是现实的法律关系本身。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还必须具备直接的前提条件,这就是法律事实。它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联系的中介。
(二)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列自然灾害等。
2.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相关练习题
()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A.法律行为
B.法律规范
C.法律责任
D.法律事实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