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09:46:40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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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贵州的部分学校出现了为寄宿制学生提供智能校服,这款智能校服在外观上与普通校服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在校服里面加装了智能芯片,每件校服的芯片上录入了对应学生的姓名、班级和面部头像等信息。这款智能校服兼具了无感考勤、教务管理、家校沟通等功能,旨在打造智慧校园。那么从法律角度,芯片校服到底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什么法律权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GPS定位、人脸识别、智能考勤、指纹识别再加上高速传输技术,把多种科技融合在一枚小小的芯片中,安装在学生校服,从科技的角度出发,确实创意不错,但是如果这个芯片包含学生身份信息,家庭信息,学籍信息真的有点让人胆战心惊。据说该系统监管范围超出校园范畴,该系统还可以“检测学生上课睡觉”“家长查看消费记录”,无需点名,可监测到学生是否逃学、迟到、早退等情况。
我们都知道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心智和身体都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而完善的,现在,芯片校服的出现,虽然对于学校来说,监管便利,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还值得讨论。我们一起看看芯片校服的出现到底能够引发我们什么样的法律思考?
第一,《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二,《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三,《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校服中植入芯片,并采取24小时全方位监控剥夺了学生的自由活动的权利,根本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未成年人同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使用智能校服,其隐私权必须得到充分考虑。在利用芯片校服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忽视了学生人格的培养过程,教育自然是一种活动过程,也是一种逐渐发展过程。在一切教育活动中,学生不是被动的接受教育,而且包括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还需要法律法规实现保护。当学校、家长和生产商可能侵犯未成年的隐私权,需要政府、国家和社会介入,对智能校服的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
法律尊重公民应该享有的自由和隐私空间,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也不可例外。如此泛滥信息采集,如果管理不善,必然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实为一种弊大于利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