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公益岗

400-6300-999

2850807784

考试公告 考试快讯 报考指导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通知

行测 申论 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 时政热点

往年试题 模拟试题

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2019-06-10 10:51:19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点击加入公益性岗位考试交流群:744173032 与大家一起交流

微信搜索:gygoffcn 及时关注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知识点

1.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的案件,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人民法院予以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指定管辖的规定,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况有两种:第一,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第二,两个以上的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相关练习题

诉讼管辖分为()。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

C.法定管辖

D.指定管辖

E.移送管辖

【中公(www.zgsydw.com)解析】ABDE

相关推荐>>>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文考点解析

更多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了解公益性岗位考试时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公益性岗位考试试题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gygoffcn",来关注公益性岗位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小编进行提问,还有很多备考资料和习题可以领取!
>>点击进入:公益岗网站手机页面

公告预约

*姓名

*电话

QQ

*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