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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公基法律知识:遗嘱继承

2019-08-07 11:01:55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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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职类考试中,民法常识作为必考内容,其中的继承经常涉及。对于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接下来中公事业单位老师就其中的遗嘱继承详细的说明,希望大家予以掌握。

一、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书的遗嘱。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遗嘱的撤销、变更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四、遗嘱的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例题分析:下列关于遗嘱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A.代书遗嘱是指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B.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D.伪造和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答案】B。解析:A项,代书遗嘱是指根据遗嘱人的口述,由他人代写,并有见证人见证的遗嘱,错误;B项,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C项,订立遗嘱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错误。D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对于遗嘱继承这部分知识点,核心考点是两个:1、遗嘱的种类;2、细节知识点。把握好这两个方向,关于这个考点,我们就能轻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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