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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公基法律知识:正当防卫

2019-09-04 10:02:02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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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作为各类考试的重点,当然也成为了考试中的重点知识点,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排除事由的知识点,在讲解知识点之前,大家都会先学习到犯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由此解释,受害人在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时其实也是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的,但为什么不说正当防卫的行为是犯罪呢?是因为正当防卫具有刑法上的正当性,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下面对正当防卫进行详细的讲解,知识点讲解后会搭配例题讲解。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

1、 概念

《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许多学生会单纯的认为正当防卫只能是别人侵犯自己时才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可以帮国家、公共利益、他人进行正当防卫,帮助大家走出误区。

2、 一般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 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与违法。

此处强调必须是现实存在的侵害才能正当防卫,侵害不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假象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起因包括犯罪和违法,先明确犯罪一定违法,但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可以正当防卫是大家都能理解的,但为什么违法也能做正当防卫,用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比如:盗窃罪的数额需500到2000元,但小偷一次只偷了100元,虽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受害者照样可以进行防卫。

(2) 防卫时间:防卫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正在进行时)。

此处强调不得事前防卫或者事后防卫,有些学员在理解事后防卫时不太能分清不法侵害结束的点,比如:对抢劫进行防卫时,必须要在抢到东西前防卫,抢完了就不能防卫,这是错误的,只要被抢劫的东西还在受害人的可控制范围内,都可以进行防卫的。

(3) 防卫意图:具有防卫意识。

此处强调主客观要相统一的问题,受害者在进行防卫时,客观上实施防卫行为,主观上要有防卫的意识。

下列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①防卫挑拨 :防卫挑拨又叫挑拨防卫,不法防卫行为的一种。这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

②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

此处强调斗殴时不能正当防卫,但如果一方放弃继续侵害对方的意图,比如:跪地求饶、逃跑等,另一方还穷追猛打,意图继续侵害,放弃侵害意图的一方可以正当防卫。

(4) 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5) 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此处强调在司法实践中防卫有无超过必要限度是有困难的,但在考试中不会出现限度模棱两可的情况,一般都是比较明显的表现出超过限度或没有超过限度。

3、 防卫过当及其处罚

《刑法》 第20条第2款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20条第3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此处强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防卫人也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法律虽然赋予防卫人无限防卫权,但也不是无限制的可以使用的,在不法侵害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法侵害人失去了继续侵害的能力,比如:不法侵害人被打晕过去、被绑起来等情形,防卫人明知不法侵害人失去了侵害能力,还将不法侵害人杀害或者打成重伤,防卫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例题1

某晚,田某加班回家路上遇到刘某抢劫,被逼到墙角后用砖头拍在刘某头上,刘某死亡。田某的行为构成( )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 B。解析:《刑法》第20条第3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刘某抢劫田某,抢劫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田某造成不法侵害人刘某死亡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选B。

例题2

老王抢劫老张,老张拒绝交出财物,并与老王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老张用力过猛,把老王推倒,老王头磕地上昏迷过去,老张见老王昏迷,随后拿起石头把老王给砸死了 。老张的行为构成(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杀人 D、过失致人死亡

【答案】 C。解析:《刑法》第20条第3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虽然赋予防卫人无限防卫权,但也不是无限制的可以使用的,在不法侵害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法侵害人失去了继续侵害的能力,防卫人明知不法侵害人失去了侵害能力,还将不法侵害人杀害或者打成重伤,防卫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本题中不法侵害人老王已经昏迷,无法继续侵害老张,老张将老王用石头砸死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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