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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天文地理知多少-太阳篇

2019-09-09 11:30:54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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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考试中经常考到的知识点,其中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也是广大考生在练题中经常遇到的知识点,大多数考生在初次遇到这类题目时往往区分不清楚这些规定,小编为广大考生总结相关知识点如下: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主要解决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的标准问题,即人民法院以何种标准、依据何种法律规范来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而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法律要遵循以下规则:

一、法律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

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的标准和尺度。我国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法律和法规。这里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参照适用规章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处于参照地位。所谓参照,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规章进行斟酌和鉴定后,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余地,可以不予适用。

三、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

一般而言,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的范围,对法院没有拘束力。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可以参考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但应对其合法性进行更为严格的确认。与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人民法院不必送有关机关裁决,可直接决定适用与否。

四、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援引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在审判中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

以上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的相关知识希望考生能够理解并且会运用于考题中,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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