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10:04:29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2.分析手段可能产生的问题。
(1)护士的人身安全和患者的医疗安全问题无法得到监控,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及医疗风险。
(2)“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具体项目不够明确,可能对用户及护士带来诸多不便。
(3)上门服务的可能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导致部分定价不合理,群众无法接受。
3.阐述具体对策。
(1)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提供的主体。医疗平台需要对其注册护士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如要求其注册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并且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来确保护理团队的专业性。
(2)确保“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的运行。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来加强护士管理,并要求护士上门服务中配备护理记录仪。对于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应建立退出机制。同时应建立群众投诉反馈机制,进而规范护士的行为。
(3)细化“互联网+护理服务”提供的项目。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利用大数据充分调查研究群众的服务需求,在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本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应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在平台上予以明确。
(4)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机制。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充分做好评估调研工作,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运作规律与传统的医疗模式差异巨大,要想让“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无论是政策、法律还是技术上都还有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解决。但是我相信,只要各地坚持“线上线下,同质管理”的原则,既保证医疗规范,又大胆积极创新,不断探索护士多点执业的模式。此项试点就能够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迎来真正意义上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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