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09:53:15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16540、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上海早期组织建立。1920年10月,北京建立了共产党早期组织。这是北方最早的党组织。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和浙江嘉兴举行。大会决定,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
16541、民主革命纲领的制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并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分析了中国革命所处的时代和国际环境,分析了中国社会状况,阐明了中国社会的性质、革命的性质。
16542、第一次国共合作
1924年1月,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由孙中山主持。共产党员李大钊、毛泽东、林伯渠、瞿秋白等参加了大会。会上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
16543、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创立
毛泽东在1928年10月和11月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两篇著作,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光辉思想。1930年1月,他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第一次指明了党的工作要以农村为中心的思想。这样,毛泽东提出了关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明确观念。
16544、遵义会议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党中央在遵义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集中力量解决具有决定意义的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会议重新肯定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军事路线。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是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标志。
16545、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监察机关虽然和司法机关,检察院、法院一样,独立行使司法权,但是并不是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其还有坚持“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领导一切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审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