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5 12:20:14 来源:榕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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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榕江县2020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弥补现有幼儿园教师的不足,完成教育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助推脱贫攻坚,经榕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纪要》第77期),采用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方式,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录用,派遣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性质
岗 位:幼儿园教师;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即通过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榕江县古州镇特和小区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教学服务工作,不属于正式在编人员。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录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计划
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幼儿园教师)共计9名,工作岗位:古州镇特和小区幼儿园教师。
三、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条件: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均按购买服务的报名时间进行确定。
3、学历、专业及职业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专、中师、职高或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音乐、舞蹈等相近专业(详见《榕江县2020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4、户籍要求:贵州省内户籍。
5、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贵州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开除公职处分或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立案调查的。
(3)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