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7 10:08:21 来源:仁怀市人民政府
(三)加分审查
对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外在岗人员报考加分,按照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编制外报考人员加分提供工作年限、获得表彰(表扬)等证明材料为加分依据:
1.大学本科(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以上加2分。
2.参加招聘前在市自然资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编制外人员每工作一年(周年)加0.5分。
3.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一次加1分(以文件为准)。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一次加1分。
所有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加分加入笔试成绩中。计算工作年限的时点为发布招聘公告的时间。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七)确定聘用对象及试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人员上岗试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方能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300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补贴,工资标准为3180元/人/月,改革性补贴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由用工单位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缴纳。
3.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的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均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人员除享受以上1、2、3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一律作出不予聘用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仁怀市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向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851-22237618 18209897651
监督电话:0852-22238117
仁怀市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rh.gov.cn/xxgk_500535/szfxxgkml/rsxx/zkzp/202004/t20200403_55782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