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16:51:12 来源:昆明长安网
2. 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各占60%,进入体检等环节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对聘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填写录用表格,报市就业服务局备案。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 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民主测评,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民主测评,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最多为三年。
3. 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五、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670元+社保+补贴+绩效,综合工资3000-4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根据工作绩效可每年增调。
六、 纪律与监督
1. 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 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328080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zfw.km.gov.cn/c/2020-04-17/4240618.shtml